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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重点实验室仪器设备使用培训的通知

作者:任远航   发布日期:2022-10-26   浏览:

    按照《成都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》,同时为保障重点实验室仪器设备良好运行,规范使用。现针对2022级新生开展仪器规范操作培训工作。具体安排如下:

一,培训日程

序号

时间

仪器设备

培训人

地点

1

2022.10.29

13:30-14:00

仪器培训动员会

时小东

204

2

2022.10.29

14:00-15:30

酶标仪/纳米粒度电位仪

曹亚楠

215

3

2022.10.29

16:00-17:30

高分辨液质联用仪/超高效液相色谱仪/高速逆流色谱仪

曹亚楠

209

4

2022.10.29

14:00-15:30

气相色谱质谱/电子鼻/电子舌/电子眼

时小东

209

5

2022.10.29

16:00-17:30

步入式植物培养系统/气调包装机/傅立叶红外光谱

时小东

208

6

2022.10.29

14:00-15:30

电感耦合等离子质谱/全自动蛋白定量分析系统(WES/分析型流式细胞仪

任远航

211

7

2022.10.29

16:00-17:30

荧光倒置显微镜/体视显微镜/正置显微镜

任远航

213

8

2022. 11.1

14:00-15:30

质构仪/实时荧光定量PCR

严慧玲

215

9

2022.11.1

14:00-15:30

冷冻离心机/一体式真空离心浓缩仪

邬骁勇

212

10

2022.11.1

14:00-15:30

电泳凝胶成像系统/多功能化学发光成像系统

吴琪、刘长英

212

11

2022.11.1

16:00-17:30

荧光素酶检测仪/PCR/高通量蛋白核酸浓度检测仪

吴琪、刘长英

212

12

2022.11.1

16:00-17:30

根系分析系统/便携式光合仪/种子分析仪

叶雪玲、范昱

210

二,培训要求

1. 参训人员在导师的指导下首先将拟参加培训的仪器名称登记在《设备操作证》上。然后持证参加相应场次的仪器培训。

2. 为保障培训质量,单次培训人数建议控制在15人以内。培训人在培训时间段内,可根据参训人数情况开展多次讲解。

3. 参训人员完成培训后,根据自身学习和练习情况(在已持有操作证人员的指导下),填写《独立操作仪器考核申请表》申请考核,考核通过后颁发《设备操作证》并加盖实验室章。使用人员凭此证预约或使用仪器。

4. 重点实验室负责监督仪器使用过程,若发现有违规使用的现象需在《设备操作证》登记。连续三次出现违规记录,将收回操作证,持证人需重新参加培训考核后才能继续使用仪器。


农业农村部杂粮加工重点实验室

20221024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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